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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济宁市面向全市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副职40人公告

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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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存在其他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 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9:00—2020年5月12日16: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jnhn.gov.cn/

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报名入口,注册个人账号,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附件。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 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岗位报名比例超过1:3的,采用第三方测评的方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人员;岗位报名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环节。

2.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五、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

对于拟进入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范围的人员,审核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原则,开展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工作(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面试答辩评分占总分的50%,岗位适应度评价评分占总分的50%。

六、考 察

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济宁高新区党工委派出考察组,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征求执法执纪等部门意见。对放弃应聘或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总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 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选,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 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任人员薪酬实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身份、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高新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九、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7—3255679

咨询电话:0537—325526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5月7日

原标题: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副职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nhn.gov.cn/art/2020/5/7/art_23984_2491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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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机构

文章来源:http://www.jnhn.gov.cn/art/2020/5/7/art_23984_2491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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