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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吉林乾安县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15人公告

乾安县人民政府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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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组织考察,成立专门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入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本人意见,深入了解其政治、能力、业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逐一研究需选派党组织书记的村与报名人员匹配情况,确定拟选派人选和拟任职岗位。

(四)组织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选派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选派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派条件的,取消其选派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派。

(五)选派任命

公示结束后,确定的选派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推荐人选、任前考察、县级联审、讨论决定、进行公示、任职谈话和印发任职文件等组织程序对其进行选派任命。

(六)任前培训

确定的选派人员要参加由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岗前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统一调配、正式上岗工作。

(七)人员管理

1.选派干部全面履行党规党法规定的村党组织书记职责任务,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届(5年)。期间必须驻村工作,不参加原单位各项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抽调从事其他工作。任职期间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兼职不兼薪,不领取村干部报酬,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村。

2.县委组织部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建档标准,建立健全选派人员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同时,联合乡镇党委、政府对选派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全程动态记实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调度考评。对选派任职期间工作成效不明显、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不胜任本职工作等情况的,免去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回原单位工作。

四、激励措施

1.乡镇党委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专门指导帮助选派到村任职人员开展工作。乡村党组织为到村任职人员创造便利条件,帮助协调解决食宿问题。各派出单位把选派人员任职村作为本单位联系点,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到村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本部门优势,在资金、技术、信息、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县委组织部将选派人员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对其进行1次全员轮训,根据需要开展专题培训。加大选派人员域外培训力度,保证每人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县域外培训。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创新方式方法,优化培训内容,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3.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满2年,工作期间在基层党建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以及推动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推荐为各类表彰人选和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符合条件的,优先晋升一级职级,优先选拔进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副科的提拔为正科),提拔后必须继续在村工作,直至任职满5年。

4.选派的退休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在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条件下,按村党组织书记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到村任职后,可在所任职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项目,牵头组织或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人才、资源、项目向基层集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照片、扫描件等)应完整清晰,并与报名信息一致,因证明材料缺失、难以辨认导致报名信息无法得到准确核实的,将取消选派资格;

2.报名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随时通知选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3.本公告由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38-8255757

联系地址: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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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县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报名登记表

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8日

原标题: 乾安县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lqa.gov.cn/zwgk/gsgg/202004/t20200429_374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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