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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6上半年普洱市中共委党史研究室遴选2人公告(第1号)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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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24号),经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批准,中共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决定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中共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为中共普洱市委直属正处级参公管理单位,从事地方党史研究,主管全市党史业务。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市委党史研究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从事“党史宣传教育”或“党史征集编研”岗位工作。

  三、遴选范围

  普洱市各级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工作执行力;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人选、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向中共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普洱市公开遴选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1)一式一份,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2.《普洱市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

  3.身份证、毕业证(获得学位的,同时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周末)。

  报名地点:中共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5幢4-11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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