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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由本院政工室、监察室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通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选调计划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参加笔试。
1、考试内容:法律专业知识,笔试试卷卷面总分10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成绩。
2、考试时间:待定(等通知)。
3、开考比例:不小于1:3。
(四)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成绩。
(五)考察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考核对象。由本院院政工室、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考察考核小组,分别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评分,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考察考核成绩从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
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体检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由本院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调人选,报区委党群部和中院、高院政治部审核后,将结果在大通湖法院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政法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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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