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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未达到35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由甘孜州国资委具体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遴选职位名额的三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未形成差额的,可根据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②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盖鲜章,一式三份);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单位和主管部门盖鲜章证明真实性);
⑤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⑥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面试
面试方式由甘孜州国资委确定,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进入面试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试用、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试用、考察和体检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调动人员。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调资格。
(七)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甘孜州国资委讨论,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形成专卷,按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
(二)在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四)正式调动后,不负责配偶调动和住房问题。
(五)本公告由甘孜州国资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6-2833669
派驻纪检组电话:0836-283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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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原标题: 关于甘孜州国资委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0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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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甘孜州国资委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0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