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工作要求
1.遴选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与原机关事业单位脱岗脱钩,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村,工作时间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留任。
2.遴选的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管理,履行村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不再继续担任党支部书记的,进行离任审计。
五、考核管理
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考核主要采取召开任职村党员群众座谈会、民主测评、入户走访等方式,结合日常考核,全面了解和掌握任职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及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年度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考核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记入本人档案,并向派出单位及本人反馈。对任职党支部书记实行动态管理,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对任职人员进行及时跟踪、综合研判,对不称职或不宜继续任职等情况,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后终止党支部书记职务,遴选人员返回原单位以原有身份工作。选派期间如遇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应积极参加竞选,当选的继续给予相关待遇;未当选的,终止党支部书记职务。
六、政策待遇
1.扶持政策。设置村级发展引导资金,县财政连续3年每年为任职村拨付不少于10万元资金,用于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等。
2.经济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遴选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保留原待遇不变的基础上,由县财政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并享有村集体经济收益增量奖励。退休干部职工、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返乡大学毕业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享有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同等报酬待遇和其它福利待遇。
3.政治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中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名额;对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优先评先树优,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对任职期间连续3年优秀等次,且在村级各项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位次前移、在第三年考核位于乡镇(街道)前3名的,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直接提拔或晋升职级。任职期间可以村党支部书记身份参加事业编、公务员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招考。对任职满3年、表现优秀、且符合省市招考事业编制条件的,县里列出专项事业编制,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单独招录部分优秀遴选党支部书记。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县委组织部监督举报及报名咨询电话:0530-3616550。
其他未尽事宜,以县委组织部解释为准。
点击下载>>>
中共鄄城县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7日
原标题:鄄城县公开遴选村党支部书记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uancheng.gov.cn/art/2020/4/27/art_22338_9038939.html
更多山东公务员遴选考试信息,欢迎访问山东遴选考试网,查看山东遴选笔试题和山东遴选面试题。
原标题:鄄城县公开遴选村党支部书记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uancheng.gov.cn/art/2020/4/27/art_22338_9038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