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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4人公告

海南先锋网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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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在海南廉政网另行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实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法律水平、执纪执法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在海南省海口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选。按照一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其中,省纪委监委、地级市纪委监委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比例为3:1,县级纪委监委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比例为2:1),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在海南省海口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职位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省纪委监委、地级市纪委监委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3:1,县级纪委监委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同一选调职位有2名(含)以上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按要求进行复检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选调单位分别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研究决定

各选调单位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拟定选调人员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省纪委监委的拟选调人员在海南廉政网、海南廉政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各市县区纪委监委的拟选调人选分别在海南廉政网和当地官方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因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内放弃选调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等情形,导致拟选调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参加选调期间,所在单位晋升职务的,不予认可。

四、注意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公告由海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902、66755323

附件:1.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相关专业目录

海南省纪委监委

2020年4月27日

原标题: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anhaixf.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new_show&id=1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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