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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旗党委办公室、旗委组织部、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公开选调科级以下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使公开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符合旗党委办公室、旗委组织部、政府办公室用人要求。
二、公开选调人数及资格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其中公务员11名,事业编制1名(详见《岗位需求表》)。
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旗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旗内事业单位(不含学校教师、医务人员)在职人员。
3、年龄37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联系协调能力和机关文稿写作、调查研究能力,符合办公室工作要求;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报名工作以本人自愿报名,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3日。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审查。报考人员填写《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直接从西乌旗政务门户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