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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初审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市委组织部和湘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县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或湘西经济开发区班子会研究后,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推荐本县市(湘西经开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报名(每个计划限报2人),并报送《2020年上半年县市(区)推荐优秀人员报考州直单位汇总表》(附件3)。
(五)资格复审
州直遴选(选调)单位对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和州直单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州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抽查,并公布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各职位推荐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决定取消的遴选(选调)职位报考人员可在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采取“笔试”或“笔试+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州人事考试院(吉首市北门街2号,原州财政局院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并将研究结果告知考生。
五、面试
采取“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州人事考试院(吉首市北门街2号,原州财政局院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者参加面试环节;采取“笔试+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按照计划遴选(选调)人数的1:3比例,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环节。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1:3比例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并将研究结果告知考生。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采取“笔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
2.采取“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3.采取“笔试+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考察
实行差额考察,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遴选(选调)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干部(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时,重点了解个人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考察结果及拟遴选(选调)理由需报州委组织部审定后方可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对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中央2016年底修订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如有拟遴选(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州委组织部报告。递补必须从同一职位考察合格的对象中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九、公示
在湘西党建网、州人社局网站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报州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743—8239864(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743—8561754(州委编办督查科)
0743—8713162(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
0743—8222104(州人事考试院)
十一、有关要求
1.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遴选(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开遴选(选调)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遴选(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遴选(选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湘西州公开遴选(选调)。
3.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和遴选(选调)单位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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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上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2020年上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20年上半年县市(区)推荐优秀人员报考州直单位汇总表.doc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0日
原标题:2020年上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xzdjw.com/a/buwugongkai/gongshigonggao/2020/0420/20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