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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拟定人选
砚山县财政局公开考察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体检等情况,综合研究后,提出拟商调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商调人选名单在砚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在组织考察、调动等阶段出现缺额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均顺延递补。
五、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成立砚山县财政局公开考察商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韦述鹰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何茂锦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有关事宜,具体人员从相关股室抽调。
(一)确定考察人选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阶段
成立2个考察组,对进入考察阶段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程度等,由考察组根据选调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结合考察了解情况,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评分标准,进行审核评价和打分。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考察商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考察商调工作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公开考察商调工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
(四)公开考察商调工作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报名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负责。
(六)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公开选调工作中的问题反映和信访举报,并视情况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876—3133758(砚山县财政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6—3056517(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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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砚山县财政局公开考察商调预算编审中心 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砚山县财政局公开考察商调绩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砚山县财政局公开考察商调预算编审中心和绩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docx
砚山县财政局
2020年4月16日
原标题:砚山县财政局2020年公开考察商调预算编审中心及绩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shan.gov.cn/zfxxgkqcscxx/zfxxgkzn322/zpxx1/content_5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