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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被考察对象名单。如最后一名被考察对象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纳入被考察对象。因有人放弃考察或资格审查中发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数空缺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不超过两次。
2.考察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本次公开选调的岗位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情况,着重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被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组依据考察情况,如实出具考察报告。如某选调岗位无考察合格者,可视情况结合该选调岗位所参考人员总体笔试成绩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需要,按照该选调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
2.根据各选调岗位的考察情况确定的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名单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如因有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选调岗位空缺时,按程序确定体检人员进行递补。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程序。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对符合条件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八)调入
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而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六、其他
1.在整个选调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选调中未尽事宜,以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最终解释为准。
3、考试咨询电话: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工科:0739—5367056
七、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和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本次公开选调必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
3、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739-5461567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39—5026061
附件: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hn.docx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hn.xls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rsj.shaoyang.gov.cn/rsj/tzgg/202004/720042a8af384a66a4cde0e7fbba8ce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