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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分
(1)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签章、落款时间为准),获得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含内设处室)、县教委组织的,本人现场参加的课堂教学赛课(不含以任何形式报送其他实体的比赛或赛课奖,获奖指该项活动的终结奖),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教育部:5分、4分、3分;
市教委:3分、2分、1分;
县教委:1.5分、1分、0.5分;
同一活动只计最高级奖。获奖加分项最高为5分。
(2)在2019年春期或秋期教学质量监测中教学成绩获全县同学科同年级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五)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采用100分制,各按50%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六)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分岗位划线,对上线人员遴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的态度与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者,不纳入总成绩人员名单中划线,也不作为遴选对象。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
分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当出现总成绩相等时,依次以笔试成绩高、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高、加分高、教龄长者优先。
(八)公示
1.成绩公示: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天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2.拟遴选人员公示,经资格复审结束后,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者以实名举报,县教委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查证,一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所缺名额不予递补。
举报电话:74616156,74515408。
公示无异议者,初步确定为遴选对象,经有关部门审定,待2020年春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遴选调动人员于2020年秋期开学前凭调动通知到报考学校报到上岗。调动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十二级,并按新聘岗位职级标准计发工资,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留。
四、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本次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公开遴选教师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有关政策规定,对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凡被本次确定为遴选对象的教师,必须认真履行好2020年春期工作职责。如所在学校反映工作不负责任,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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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垫江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遴选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qsdj.gov.cn/zwgk_157/zfxxgkml/gzxx/202004/t20200417_7068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