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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省档案馆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公告

陕西档案局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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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测试。审查合格者将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其本人或推荐单位并在陕西档案信息网公示。

(三)测试

测试工作由陕西省档案馆组织,重点测查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1.体检

体检由陕西省档案馆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省档案馆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省档案馆根据本职位考试综合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

陕西省档案馆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专业素养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纪检部门需作出廉政鉴定。

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集体讨论决定及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陕西省档案馆局馆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选调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选调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选调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

四、纪律要求

为维护选调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省档案馆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陕西省档案馆负责解释。

报名时考生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本次选调工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的要求及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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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档案馆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docx

2020年陕西省档案馆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陕西省档案馆

2020年4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陕西省档案馆关于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daj.shaanxi.gov.cn/ArticleView.aspx?id=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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