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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泸州市财政局选调(选聘)8人公告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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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市财政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面试占50%、笔试占50%。

  (三)考察。根据考生的面试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市财政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试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六)公示和调动。市财政局综合分析试用期间的表现,研究确定拟选调(选聘)人选,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拟选调(选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转任(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严守考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资格,违纪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文章,请报名时附带;

  (三)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根据报名、考试及试用情况,市财政局可对选调(选聘)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廖雪萍、张茂琴

  联系电话:0830-2288095、2294754

  原标题: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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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泸州市财政局选调职位(岗位)情况表.doc

  2.泸州市财政局选调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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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泸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选聘报名表.doc

  泸州市财政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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