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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决定
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由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与调入
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将在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网络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考生因身份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七、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区纪委监委驻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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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6日
原标题: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8329607.com/portal.php?mod=view&aid=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