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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选调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一)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06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6.公示、选调(选聘):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决定选调(选聘)对象,对拟选调(选聘)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选聘)对象在接到选调(选聘)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选聘) 资格,不再递补。选调(选聘)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后,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决定是否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 0578-2128695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2051278

  原标题:2016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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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016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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