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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考察对象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东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聘人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本职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东至经开区管委会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聘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同意后,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任(用)
聘期。此次岗位选聘聘任(用)期限为三年,一年一考核。除因组织安排等原因,三年内不允许调离经开区。
正式聘任(用)。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经开区党工委正式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用)人员的待遇。 聘任(用)人员一经聘任(用),薪酬待遇由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参照《东至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统一发放,四级雇员年收入约14万元。聘任(用)工作期间实绩突出且符合提拔、交流或调任条件的,经开区党工委积极向县委组织部门推荐使用。对进入东至经开区管委会的原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的人员进行档案封存,交流出东至经开区管委会的根据《东至经济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有关指导意见办理。
解聘。 四级雇员当年未完成工作目标或任职不合格、不能胜任该岗位的,予以解聘,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66-816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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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5日
原标题: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zhi.gov.cn/News/show/419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