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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名调剂。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即每个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剂,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报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继续开考。网络调剂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17:00。
6.公布报名情况。公布最终报名和岗位开考情况具体时间待定,请考生实时关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
7.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实时关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相关信息。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6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选调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本次笔试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当天下午,各选调单位对所有参加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分项涉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同时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
面试满分100分,具体由两部分构成,其中集中面试50分,各选调单位面谈50分。集中面试由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选调单位面谈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各选调单位在进行面谈时,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谈成绩的40%。
面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天进行,上午进行集中面试,下午分单位进行面谈。
3.加分
有以下情况的,可在笔试、面试折算综合成绩基础上进行直接加分:
(1)表彰奖励加分:最高加分5分,其中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获得州(市)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得县(市、区)级表彰奖励的加1分,同一事由获得多部门表彰奖励的,以最高级别表彰奖励为准,不累计加分。
(2)发表署名文章加分:最高加分5分,其中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的,每篇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在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的,每篇加0.8分;在州(市)级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的,每篇加0.5分。相近内容在多级媒体发表的,以最高级别媒体发表为准,不累计加分。
4.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1.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按拟选调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如特殊情况需等额考察的,需报县领导小组同意。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选调政治素质不合格 、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
2.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由选调机关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人员进行体检,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情形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一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副科级领导岗位的先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转任相应职级。经公开选调调入的,在石林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选调资格保留
选调岗位综合成绩按选调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人员1:2确定保留1年选调人员资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比例限制),由各选调单位纳入本单位选调人才库。单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报经县外调入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本单位选调人才库中按成绩高低顺序,择优选择选调人员,在征求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对选调人选进行考察,并通过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若服从调剂,保留资格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到县内其他空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