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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宁德市财政局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1人公告

宁德市财政局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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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和<宁德市加快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八条措施>的通知》(宁委办发〔2017〕22号)和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操作细则>的通知》(宁财金〔2018〕11号)以及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批复精神,结合我局和局属单位实际,现将2020年宁德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人数和引进对象条件

(一)引进岗位和人数

引进岗位:宁德市预算编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岗位工作:安排从事财政预算等财政业务工作。

引进计划人数:1人。

(二)引进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2.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资格证书之一的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硕士、会计硕士、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审计硕士、税收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全日制毕业生〔注:专业设置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2)版》和《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2)版》和《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版》〕;

3.上述全日制毕业生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或毕业未满8年(2012年7月31日以后毕业),且未在宁德辖区内工作过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名人员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的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并服从引进单位(宁德市预算编审中心,下同)及其主管部门党组(中共宁德市财政局党组,下同)的工作安排;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 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现场面试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二、报名材料和办法

(一)报名材料

1.报名简历表。报名人员须本人填写《宁德市财政局公开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报名简历表》(详见公告附件)。

2.证明材料。报名人员须根据上述“引进对象条件”要求和自身实际,提供以下所需的证明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时需提供“保证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一式两份(现场面试资格审核时填写);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现学历、学位和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③已取得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资格证书原件;

④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其他能够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学术论文和社会兼职情况等)。

(二)报名方式和流程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须在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30日(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17:00),将本人填写并签名后的《宁德市财政局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报名简历表》和上述有关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以及“报名简历表”所使用的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统一打包后(需标注“引进岗位名称及本人姓名”)发送宁德市财政局人事科工作邮箱:(renshike33@sina.com)。

2.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宁德市财政局人事科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及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查核。通过资格初审和信用查核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宁德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ningde.gov.cn/,下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ningde.gov.cn/,下同)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资格审核

1.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宁德市财政局人事科将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适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有关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填写并签名后的《宁德市财政局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报名简历表》和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前往宁德市财政局人事科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核。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核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审核后,将在宁德市财政局人事科现场签领面试准考证;

3.面试资格审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财政局709室(人事科);邮编:352100;联系电话:0593-2368062、0593-236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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