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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察。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金融工作中心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选调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调动。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根据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由区政府金融工作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选调人员,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新录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
拟选调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比照区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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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中心
2020年4月13日
原标题: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中心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hy.gov.cn/art/2020/4/13/art_1590383_42560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