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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衡山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选调1人公告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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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限1次。

(七)公示。通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及试用岗位,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八)试用期。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安排到选调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按照选调要求报考,服从选调工作统一组织,不得弄虚作假。

(二)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选调方案开展工作。

(三)衡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1667346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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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docx

衡山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3日

原标题:衡山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hengshan.gov.cn/xxgk/gggs/20200413/i1964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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