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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和体检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确定体检人选并告知当事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县内人员由遴选单位负责考察,县外人员由遴选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共同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法等方面表现及与遴选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调动
经考察确定的拟遴选人选在吉水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遴选录用后,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选录招聘或遴选考试。
五、其它事项
1.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县委组织部负责政策把关;
2.遴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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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shui.gov.cn/news-show-126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