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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程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凡自荐干部个人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组织面谈
经资格审查严格筛选,确定符合选调人选参加组织面谈。组织面谈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人员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组织人事领导等组成。面谈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面谈情况,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都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形式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座谈了解的方式进行。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调动程序
通过考察确定试用人员8至10名,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确定6至8名优秀人选,先报省纪委批复后,再由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呈报拟选调人员名单,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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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漳县纪委
2020年4月13日
原标题: 南漳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nz.xiangyang.gov.cn/xwzx/gsgg/202004/t20200413_20797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