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考察工作实行全程量化计分,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德的专项测评和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个人品行、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要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委、检察、卫健、信访部门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成员根据考察谈话的情况,从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风纪律和领导素质六个方面,背靠背打分,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情况量化评价。同时,组织考察对象填写《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奖励量化评分表》,涉及到加分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考察量化得分(100分)=民主测评得分(25分)+德的专项测评得分(30分)+考察情况量化(30分)+干部奖励量化得分(1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量化得分分别按照30%、50%、20%加权计算最终成绩,不计笔试成绩的,面试成绩、考察量化得分分别按照80%、20%加权计算最终成绩。
五、公示和任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确定拟选拔人员,并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公开选拔的干部由县委研究任命,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安排回原岗位工作或安排适当岗位,不再享受试用期职务待遇。其中,考取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职位的,按原身份适当安排职务,不改变原身份。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成立宁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县纪委监委全过程监督。本次公开选拔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4—5221432
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0534—5221142
宁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宁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ningjin.gov.cn/n51633263/n51633288/c5386736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