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考察
面试后,根据考生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确定考察对象(其中,组织笔试的,考生考试成绩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组织进行。考察阶段,本人需提供近两年的体检报告。
(四)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放弃体检考察、考察不通过或体检不合格的,由中共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按成绩递补考察人员。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监督与联系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具体解释。联系电话:0573-82838418;监督电话:0573-82838068(区委组织部)、0573-82838223(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2020年4月9日
原标题: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0/4/9/art_1579428_42535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