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笔试
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即报名人数大于职位计划数)即予以开考,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职位计划数)的职位不予开考。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5月18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五)考核加分
参加面试人员有下列情况的给予加分:
1、夫妻双方均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加3分;
2、存在特殊困难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加6分,具体名单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调查核实的对象为准,加分情况将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以上加分条件均符合的不重复加分。2016年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照顾调整的人员(包括夫妻双方一方享受了待遇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核加分总和),按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则取笔试成绩高者)。
(六)考察、体检、公示、录用
1、考察。由兴国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情况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
2、体检。体检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差额在已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加分、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和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拟选调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4、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县政府审批同意,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选调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杨小妹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包礼斌 县委常委
温岩松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刘玉林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吕 敏 谢 飞 杨亚东 刘立斌 钟定生
王金陵 杨秋红
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调工作在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兴国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兴国县201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兴国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领 导 小 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