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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选岗及公示聘用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考察对象名单在冠县人才网公布。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选岗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合并选聘岗位,由考生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岗位一经确认,立即生效,不允许更改。
(三)公示聘用
选岗工作结束后,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在冠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工作由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和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19163559612(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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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
原标题:冠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x.lc-rc.com/news/6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