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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不符合选调范围、选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选调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相关公告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shanh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13日00:00---5月8日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1051032373@qq.com)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必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教师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盖章),进入现工作单位的批复文件(现工作单位每一页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相应岗位校(园)级干部任免文件(现工作单位每一页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现工作单位每一页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
应聘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参加应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观山湖区教师。
(四)咨询电话 0851-84119002(工作日9:00-17:00)
(五)资格复审及考试
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信息将另行通知。
(六)体检
确定体检人选。按岗位1∶2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在编在岗情况。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人选表现,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观山湖区公开选调校(园)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校(园)级干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