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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如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需要,可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安排考察对象到相关的工作岗位进行实际能力考察。实际能力考察对象人数按照1:2或1:1.5的比例确定(选聘职位为1人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选聘职位为1人以上的,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际能力考察期限不超过15天。
如因入围考察的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时,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人予以考察,但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凡已参加了实际能力考察的一律不再替补)。
考察后,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能力、事业心和吃苦精神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报县人社局研究确定。
(五)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举报或投诉电话:0735-5537633、5535953。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县人社局下文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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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
原标题: 2020年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xx.gov.cn/gzdt/tzgg/content_3107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