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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由新丰镇组织实施。选聘岗位报考人数在2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选聘岗位报考人数不到2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面试合格者中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采取组织到医院体检或提供近一年的体检报告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新丰镇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新丰镇页面(http://www.nanhu.gov.cn/)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新丰镇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镇党委研究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面试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五、其他说明
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双龙路1428号新丰镇人民政府309办公室。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73-8302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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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原标题:南湖区新丰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0/4/9/art_1581235_42533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