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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138人公告

罗山县人民政府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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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岗

1.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

2.在排名、选岗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排名时遇到名次并列情况的,选岗顺序做如下规定:

①并列人员同为退役军人的,军龄长的和立功受奖的优先选岗;

②并列人员为退役军人和非退役军人的,退役军人优先选岗;

③并列人员同为非退役军人的,学历高者优先选岗;学历层次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选岗。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五)拟选聘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及待遇

1.试用期限。拟选聘人员到乡镇工作试用期截止2023年5月1日。

2.待遇。拟选聘人员在乡镇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仍由原单位供给,正式聘用到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后,享受全供事业单位待遇。

3.考核聘用办法。拟聘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由乡镇党委政府实施。试用期间考核成绩突出的可酌情缩短试用期时间(具体规定另行通知),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的人员,聘用为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否则,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聘岗位、选聘计划、选聘条件、选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罗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选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选聘工作的透明度,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376-2178251。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376-2178885转8707

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7日

原标题: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luoshan.gov.cn/news.php?cid=23&id=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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