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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以下工作作风问题,监督员应查报市委营商办,由市委营商办通报相关单位问责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长时间在职不在岗,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公务接待饮酒、工作日中午饮酒、公车私用等工作纪律问题;
2、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推进重大项目不到位,服务重点企业不主动,保障重要民生不贴心,履行法定职责不充分等其它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五)完成市委营商办交办的其它督查任务。
三、工作纪律
1、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与被监督单位拉关系、办私事,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不得接受被监督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得参与被监督单位或工作人员组织的娱乐活动。
3、参加活动时,不迟到,不早退,关闭手机,排除干扰,认真履职,行使权利,发挥自身作用,严禁工作不作为。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泄露督查计划、结果和评议情况,不泄露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信息。
四、聘用期限
2020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
五、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审核。
3、颁发聘用证书。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harjb@126.com,联系电话:83111111。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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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营商环境优化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2020年度淮安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yhb.huaian.gov.cn/work/newsinfo/id/2074/typ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