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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人数与选调计划1:1比例进行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考察。成立考察组,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实地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三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干部身份)”、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如果考察结果不符合选调条件需补充人选的,等额递补。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果体检结果不符合选调条件需补充人选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通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且造成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调入人员的职务、职级、聘用岗位重新确定。
(五)本次选调人员,在红岗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六)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单位,录用人员由红岗区统筹安排工作。
(七)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中心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2799280、6788311;监督电话:0459-419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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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组织部
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7日
原标题:2020年大庆市红岗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onggang.gov.cn/zhengwudongtai/tongzhigonggao/14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