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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考试总分第1名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政府金融办、县政府办纪检组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总分排序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2次。出现总分并列情形的,同时纳入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最终拟选调人选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公示
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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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原标题:新化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hua.gov.cn/xinhua/xxgk/tzgg/202004/3515c3d933934592b56befe960a753f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