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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市委巡察办组织宣传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市纪委组织部复审。审查合格人员接到考试通知后,凭身份证原件到湘潭市委巡察办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体检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低于3: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①笔试。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笔试、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结果及拟调入人选均及时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表现、思想作风、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绩效、廉洁从政等事项,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审查不符的对象,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替补人员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入等事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市委巡察办(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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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巡察办
2020年4月3日
原标题:中共湘潭市委巡察办(组)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lz.xiangtan.gov.cn/rsxx/4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