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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或核减相应遴选职位数。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8:30至4月22日下午17:30,对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予以电话确认并通知报考者本人。
(四)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考试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领取准考证,同时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领取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者在完成报名后须保持手机畅通,对一直无法接通或不接听电话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五)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理论知识和专项能力测试。综合理论知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专项能力测试:法官助理职位主要测试法律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职位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总分为100分。
(二)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待定(报考者可随时关注包头市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登录包头市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并在包头市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原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本人页等公务员身份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需有本单位或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4.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
旗县区党政群机关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还需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加盖资格审查合格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形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二)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