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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统一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考试前由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应真实有效,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按百分制打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分。
1.笔试。按报名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人数。笔试为公文及综合材料写作,重点测试考生文字写作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考官提问两个环节组成,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的合格分数线,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注重了解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六)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宜丰党建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选没有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共同参与。
六、其他事项
(一)交通补贴。对参加考试的考生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本县辖区外宜春市内补助每人200元,市外省内补助每人300元,省外补助每人600元。
(二)租房和购房补贴。录用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每人每月600元租房补贴,以及5-20万元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范围按照《宜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20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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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原标题:宜丰县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0795.jxpta.com/news/14_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