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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审计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选调人选
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组织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由唐山市审计局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围绕拟选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采取实地考察、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经唐山市审计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选调人员,并分别在唐山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和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编制、人事部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入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各环节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一)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和职位要求进行的;
2.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
3.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选调涉密信息的;
4.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5.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6.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选调工作正常进行的;
7.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选调人员调入唐山市审计局后,按照选调职位任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原标题:唐山市审计局2016年选调审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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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审计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