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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一)本次考调只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二)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拟考调职位数之比不得低于2:1。
(三)笔试科目及内容:相关专业知识及“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时事政策。
(四)笔试时间:2016年4月2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五)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尿检
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尿检人员。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尿检,第一次尿检不合格的可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尿检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进入考核。因尿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县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七、考核
尿检合格的考调人员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县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通过笔试,尿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调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结合县农牧局对考调人员岗位具体分配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组织领导
整个考调工作在县考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农牧局共同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考务工作。
十一、监督
考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4773820。
原标题:关于2016年县农牧局局机关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格县农牧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