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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本次选调设置开考比例不低于3:1,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面试工作由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满分100分(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由选调单位组织二次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的1:1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可从非考察对象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
用人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原则上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报考者成绩排名和考察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7238173、7233606
监督电话:0859-723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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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公安局
2020年3月23日
原标题:普安县禁毒办2020年选调事业人员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uan.gov.cn/xxgk/jcgk/rsxx/rykl/202003/t20200323_55568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