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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襄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②报名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③干部个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2019年度考核结果如果没有出来,可暂缓提供);
④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⑤因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附奖励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比例方可选调,未达到3:1比例,相应核减计划选调人数。
(二)资格审查
成立襄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称选调领导小组),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委组织部406室),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面试
选调领导小组组建面试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选调领导小组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性。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将考察报告提交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择优确定选调人选。
(五)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上报省、市纪委审核通过后,在襄城区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最终调动人选。
(七)调动
公开选调的干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调动资格。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襄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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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纪委监委
2020年3月23日
原标题: 襄城区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xc.xiangyang.gov.cn/zwgk/xxgkml/gsgg/202003/t20200323_2063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