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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59人公告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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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认定。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如果专业要求限制到“二级目录”(类),则此“二级目录”下所有包含的专业都符合要求;如果专业要求不限的,则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3.学历类型认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国民教育毕业生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询到学生信息档案。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生所报考的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最典型的特征是持有毕业生报到证或登记证。全日制国民教育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及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员报考的成人高考或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入高校全日制脱产学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脱产;国民教育学历只需在学信网查询到相应信息或经省级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均视为国民教育。不限的包括以上几类毕业生及其他。

4.其他情形。所有选调岗位均不限制民族。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向全市各乡(镇)、市属单位下发公开选调公告,同时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威楚先锋、数字楚雄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向社会公布选调单位及岗位、选调范围和人数、报名资格条件和选调程序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20年3月21日开始至3月27日23:00时截止。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并要认真审核报考人员信息的真实性,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作为失信记录留存。报名时,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交由原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楚雄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报名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交的《楚雄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报名表》可以不需要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但要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原则上用传真或发送PDF电子文档的方式报名(在参加考试时送交报名表原件),也可现场报名。发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的,请报名本人在2020年3月27日前电话核实是否报名成功。报考公务员岗位的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传真及电话0878-3123259,邮箱:cxswzzbgwyk@126.com)、报考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的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78-6550178 6550128、传真0878-6550112邮箱:1184309492@qq.com)。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27日正常上班时间,地点:楚雄市鹿城镇瑞平路中段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6干部人事档案办公室。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组成。按规定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相应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理论水平、时事政治、综合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考生只能携带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除上述文具及身份证外,桌面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进行等额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评价。每个选调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因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进行等额考察。考察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量化分值为100分。通过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由考察组成员分别对考察对象在政治品格15%、工作态度1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10%、岗位匹配度20%、廉洁自律15%六个方面给出具体的评价分值。综合成绩=考试成绩×50%+考察评分×5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考察评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市内报考人员不进行体检,市外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到县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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