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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一)综合文秘岗位2名(科员);
(二)行政执法岗位1名(科员)。
二、遴选范围
从全市党政机关(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公文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2.报考综合文秘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报考行政执法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14年5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新录用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截止2016年4月18日)或不符合调动相关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9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司法局政治部(五楼)。地址:广安市城南思源大道53号。
3.联系电话:0826-233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