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笔试和面试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人员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前,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不予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我室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六)组织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相关考察对象资格条件经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将不予选用。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期报到。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中共珠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财经办)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点击下载>>>
中共珠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财经办
2020年3月16日
原标题:中共珠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财经办)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sw.gov.cn/tzgg/202003/t20200316_58708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