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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查,并征求原单位意见。
(五)公示。拟调动人员在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反映问题且问题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
(六)调动。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选经中共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与新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按《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公告由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3954113
举报电话:0832-391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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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6日
原标题: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隆昌市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chang.gov.cn/news/show?id=263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