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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由市委绩效办组织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按有关规定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考察
面试成绩前3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递补
有以下情形的,按选调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市委绩效办视情况确定):
1.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2.政审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政审考察的;
3.拟调入人选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调入的;
4.确定调入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四、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调入后不再保留原身份,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凡被选调者,需服从用人单位岗位等级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立监督小组,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市委绩效办综合科 0825-2988680。
六、其他事项
(一)请报名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务必佩戴口罩)。
(二)本次公开选调的各环节将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本公告由市委绩效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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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原标题:中共遂宁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遂宁市民生工作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uining.gov.cn/web/guest/tzgg/-/articles/115925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