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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和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区政府按4.5万元/年 /人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含社会保险部分),受聘人员执行现行协管员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执行,按《社会保险法》办理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补贴和奖金等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计发。
四、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要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1- 7179669
五、本方案由翠屏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1- 7179682(翠屏区城市管理局政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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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选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原标题: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管理局公开选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19546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