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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全市选聘50人公告

东营区人民政府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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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采取同步启动报名、分级分批实施的办法进行,报名完成后,先进行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副职选聘,再跟进实施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机构正、副职及工作人员选聘工作。

1.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资格条件,每人最多填报2个志愿。应聘人员填写《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诚信承诺书,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于限定时间内将以上全部材料扫描件打包后(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

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3月9日8:30—3月15日17:00

报名邮箱:dygxqxp@163.com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参加择优比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择优比选。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比选,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其中,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人选主要进行适岗评价;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机构正职及以下人员进行适岗评价、竞聘演讲,根据比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确定聘用初步人选。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研究聘任。根据择优比选、考察、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

五、聘任管理

1.东营高新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与行政级别,除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纪工委书记由区委直接委派外,实行全员聘任、合同管理,由东营高新区管委会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按聘任职务兑现待遇,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2.对于东营区外聘任到东营高新区工作的人员,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调入东营区,落实相应编制。在东营高新区工作的人员,保留身份,封存档案。在东营高新区任职的履历、工资、奖惩等与干部档案相接续,聘任期间工龄连续计算,纳入档案管理,不与聘任情况挂钩。

3.实行岗位绩效薪酬,东营高新区薪酬总额实行总量控制,按区直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综合收入水平2倍核定,实行KPI指标强制分配体系,采取企业化“岗位薪酬+绩效薪酬”的薪酬制度,由东营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的原则自主确定人员薪酬水平、分配办法。

4.聘任期间,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按区直部门单位正职管理,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机构正、副职按区直部门单位副职管理。对岗位目标完成好,因工作需要交流出东营高新区,档案职务与聘任职务不对等的,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统筹,按“就高原则”安排。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东营高新区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229662

联 系 人:13854654417

18954690687

13210331626

监督电话:0546-8312380

点击下载>>>

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报名诚信承诺书.docx

东营高新区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7日

原标题: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全市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yq.gov.cn/art/2020/3/7/art_39314_8887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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