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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的,该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市大数据局将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意见。
6.体检
(1)考察合格者可体检,体检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市大数据局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可按依次递补。
7.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择优确定的入围人选名单,会同选调工作流程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核准后,拟选调对象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8.办理交流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交流手续。
四、严肃纪律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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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
原标题: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qz.gov.cn/art/2020/3/6/art_1532416_42159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