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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甘肃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6人公告

西部先锋网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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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由考务组组织实施。

1.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为1:3,若岗位报考人员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其他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遴选的其他职位。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试题由考务组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法官助理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审判实务等综合素质。文秘人员、党建专干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司法警察采用现场测验形式,主要以警务保障基础技能和体能测试为主,满分100分。

4.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1:2。

5.面试由考务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遴选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职位与考察对象的比例为1:1.5。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成员评分、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分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考察结束后,根据拟遴选对象考察结果,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体检对象。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体检对象体检,或由体检对象提供2019年8月10日之后的体检报告表。

(六)公示和手续办理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对象,在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后,按照组织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公开遴选是市级机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应积极支持报名。同时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防止将超龄、有服务期限制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推荐报名,造成工作被动。

3.本次遴选工作具体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为了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新闻媒体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937-2679865,0937-267982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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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日

原标题: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bxf.net/Item/Show.asp?m=1&d=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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